如何从制度、资金上,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委托照护获得保障?日前,广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在答复市政协委员《关于尽快落实广州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的提案》时透露,广州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困境儿童“保护链”覆盖全市。据悉,《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修订工作已启动,将制定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收养能力评估等配套政策。
委员建议:杜绝“生而不养”“养而不教”
广州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共有1.7万名。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在《关于尽快落实广州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的提案》指出,其中存在着不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外出务工、异地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亲自照顾被留守家中,需委托他人代为照护的情形。
郑子殷表示,去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目的是杜绝“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现象,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生活照料和安全保护。但现实中,由于本市没有针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村(居)委会、学校等相关方照护制度的工作指引,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遇到重重困难。
“未成年人委托照护知悉难、监管难,压实监护法律责任难。”郑子殷为此建议,广州市应出台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工作的具体指引,加强长期委托照护制度的宣传培训,同时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资金保障。
答复:困境儿童“保护链”覆盖全市
市民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及市检察院等提案会办单位研究办理后答复称,广州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1个区全覆盖成立区级协调机制,衔接镇(街)和村(居)工作队伍,形成“市—区—镇(街)—村(居)”自上而下“一盘棋”联动协调格局。
2020年,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明确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及监护干预机制,构建覆盖全市的“保护链”。针对兜底监护,广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目前,全市配齐176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806名村(居)儿童主任,全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强化基层服务力量。全市在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监护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
“关爱服务从基本生活保障做起。”市民政局介绍,2022年,广州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808元,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2021年,市本级财政共投入儿童福利相关资金2.83亿元,主要用于市福利机构运行、孤儿集中供养、市福利院和第二福利院基础建设、成年孤儿安置、孤残儿童学杂费等,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校园安全备受社会关注。2021年以来,广州市先后印发校园欺凌治理相关文件,细化警种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及督导,确保学生欺凌专项整改工作执行到位。据悉,广州至今组织七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规范校园保安员管理,并开展涉校重点关注人员背景审查。
在司法保障方面,广州开展家事调查、家事心理疏导等特色审判工作,撤销监护权案件审理听取被监护人意见。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抚养权纠纷等案件12宗。
愿景:以提案为契机,贡献“广州经验”
“我们将以此提案为契机,牵头制定广州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市民政局在答复中表示,此举有望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广州经验”,提升未成年人兜底保障水平。
据悉,广州市已将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越秀、白云两区以总分并列第一通过省级评估。通过引导社工、心理、教育等更多的社会资源介入,全市将逐步建立起更适应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服务模式。
市民政局还透露,在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正同步推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收养能力评估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目标是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和国家干预为保障的监护制度,最终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紧密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记者:何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