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发改委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广东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投标人、中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保函(保险)方式的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具备使用电子保函条件的,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优先选择使用电子保函。
通知明确,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擅自新设保证金项目。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明确提交方式、数额(比例)、返还方式、返还时间等信息。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今年底全面上线应用电子保函服务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保障。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本地区本领域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及工程价款支付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对每个进场项目的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投资规模、主管部门,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各类保证金提交方式等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查验工作。
在提升系统支撑能力方面,2022年12月底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要全面上线应用电子保函服务,实现电子保函在线办理、在线提交、在线核验、在线申请理赔等服务功能,为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等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记者:徐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