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是不要着急签字,先验收,因为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而且还要检查验收单,那么交房验收单填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1、谨防开发商在交房验收单上作假:有这般情况的案例并不少,开发商会投机取巧在验收单的验收意见栏上写“验收合格”字样,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自己的声音难以发出,而房屋真正的情况也被掩盖起来了。

2、开发商以缴纳金为由让购房者填写交房验收单:有的购房者在收到交房通知时被告知需缴付滞纳金,且金额并不低。而开发商会让购房者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如此便可免交滞纳金。为了摆脱高昂的滞纳金,购房者一般会在还未查看房屋的情况下便签字。

房屋交房需要验收哪些

1、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民法典》、《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 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2、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3、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若符合交房的法定即合同约定的条件,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核对合同首先在接到入住通知后,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收房时,先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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