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扬州5月17日消息 轻微免罚制度的建立实施,是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的现实体现,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蔡晓晶摄)

2022年2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的通知(扬交法〔2022〕2号),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免罚清单》制定的意义,严格执行,规范落实,要求结合扬州市2号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列入单位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内容,统筹执法的“力度”“温度”和“美誉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扬州交通运输执法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泽民在发布会上介绍(央广网发 蔡晓晶摄)

5月16日,扬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交通、农业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扬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40项清单,内容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要求执法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并采取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推进轻微免罚制度是执法方式的创新,有效解决了“执法就是罚款”的简单化处理,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有利于引导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实现了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的有机统一。

轻微免罚制度实施以来,扬州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已累计办理免罚案件47件,社会反响普遍很好,广大从业主体切身感受到了交通运输执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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