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建〔202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现将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石油价格调整对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补助)预算指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列“23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十四五”期间如无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请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省长负责制,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妥善安排好财政资金使用工作。

本通知下发后,《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6〕310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农村客运、出租车补助2018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7〕676号)同时废止。

附件: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安排表

财政部

2022年4月2日

来源 财政部网站

编辑 李贝多

二审 张婷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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