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厅于4月12日印发《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将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从80%提高到100%,实行全额暂退,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渡难关。

通知明确,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向企业所在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省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此外,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对本政策期满后未按要求补足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贵州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文旅行业纾困政策落地。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已进行三次调整,其中2020年暂退比例是50%,2021年将暂退比例提至80%,今年将暂退比例提升至100%。

据统计,从2020年3月执行暂退保证金政策以来,贵州全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已暂退旅行社保证金共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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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旅行社侵害时,第一时间用来对游客进行迅速有效赔付的资金。根据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存入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增存120万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清 赵林

编辑 杨倩

二审 杨雁

三审 黄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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