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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一大早,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执行局门人头攒动,百余名当事人排成长队,等待进入法院领取案件执行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8年,周某等人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后,某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周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处某房地产公司向周某等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00余万元,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令坤秉承“民生案件无小事”的理念,详细了解事实经过,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果断制定执行方案,努力推动执行进度。李令坤一边尽力安抚业主情绪,一边积极联系与相关被执行人沟通对接,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105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新雨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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