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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002196.SZ)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于昨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方正电机表示,自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9号),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待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确定后,公司再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方正电机称,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5月17日,方正电机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方正电机本次原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6,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6.69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方正电机本次原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6,900.00万元,全部由智驱科技认购。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智驱科技,系公司关联方。2023年3月6日,卓越汽车、中振汉江分别向智驱科技转让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2,000万股股份,同时卓越汽车将剩余所持1,500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驱科技,智驱科技合计控制公司12.03%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高新区管委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智驱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方正电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宇、王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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