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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北京四中院14日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举行揭牌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添与四中院院长单国钧共同为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该院自集中管辖北京市范围内重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跨域管辖天津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以来,办理了许多影响范围广、示范效应强、社会效果好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王靖介绍,该院一直以来坚持绿色司法理念,不仅在案件办理中采取预防性责任承担与行为保全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环境污染,还探索了“环境保护公益林”“城市公共场所公益充电桩”“建造草坪绿地”等替代性修复新途径,并在全国首次引入公益信托机制,破解了环境公益诉讼资金归属和管理难题。

该院注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了由14名专家组成的北京首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规范指南》《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机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还依托案件审理设立了牛口峪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在跨域环保行政案件方面,该院积极落实跨域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不断强化京津两级法院环保行政案件的沟通与交流。

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张宏钟表示,市公安局将以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为契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环境资源领域强化全链条全环节侦查。

市检四分院检察长田向红介绍,检察院成立了“四合一”的环资团队专项对接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希望未来能够构建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环境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机制、环境资源专项履职机制,积极搭建环境资源大数据平台等,并与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建资源人才交流、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共同推进环境司法专业化提升。

单国钧表示,建设高水平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一方面要聚焦当代环境司法领域前沿问题,提炼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构建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问题研究,统一案件办理规范、司法程序、裁判标准,不断完善以绿色司法理念为核心的司法规则体系。

未来,北京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肩负重大使命,为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京津冀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贡献绿色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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