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7日电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7日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
《通知》共包括五条措施:
一、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
(相关资料图)
二、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三、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四、受灾情影响,无法按此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调整缴存比例后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可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允许单位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断缴影响。
五、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其中提到,阶段性支持措施适用范围:一是受到涉雨涉汛灾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企业和职工;二是受灾情影响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等。受灾企业和缴存职工提出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将与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对接核实。
政策解读还提到,受灾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并核实无误后,可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逾期记录已上报征信部门,予以更正。
虽然阶段性支持措施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如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措施终止时仍未正常还款的,未偿还部分将在措施终止后开始计收罚息,因此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
受灾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答:受灾情影响,无法按此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经企业内部决策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调整缴存比例后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提交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核实无误后可在到期后进行补缴。
受灾情影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职工是否受影响?
答:受灾情影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职工可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断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