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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王芳

他曾是代驾司机,却依靠对行业规则的了解,接连敲诈勒索13名代驾司机累计9000元。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杨某因自己的不法行为,最终获刑8个月。

被告人指认涉案现场

被告人杨某本是一名代驾司机,据他了解,在代驾行业,乘客若通过平台投诉代驾司机或者走平台保险,将会导致司机被扣分,严重者将被平台拉入黑名单、永不录用。一次行驶过程中,他偶然发现了顺义区某条村路凹凸不平,车辆颠簸难行,这让他萌生了“敲竹杠”的念头。

2022年8月,杨某先是在网上租了一辆小轿车,等到深夜时分,他便下单代驾服务,指挥代驾员从不同起点出发行驶至该条坑洼土路。之后,杨某便称自己的车辆底部被剐蹭,以此向代驾司机索要修车费,否则就向平台投诉司机或平台保险理赔。代驾员出于担心被公司封号、影响自身收益,选择向杨某支付赔偿款,杨某以此方式向13名代驾司机索取钱款,金额累计达到九千元。

公诉机关以杨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但杨某辩称其在案发时不是故意制造事故勒索钱财,是代驾司机的技术不好给其造成了损失,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对于杨某称自己系正常维权索赔的辩护意见,法院没有采纳,认定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当庭认罪,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现已生效。

据了解,“维权型”敲诈勒索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消费享受服务的过程中,超出限度故意夸大甚至彻底虚构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打着“维权”的旗号,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向商家索要经济赔偿,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官提醒大家,若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与销售人员、服务人员之间产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万不可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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