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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4件,通过全力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首善标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民主法治保障。

在“有件必备”方面,报告指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4件。其中,市政府规章和决定3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61件;市高级人民法院文件2件;市人民检察院文件11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96件;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13件。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8件。此外,五年来,16个区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45件。

着力深化“有备必审”,坚决践行“有错必纠”。常委会通过开展主动审查和依申请审查贯彻落实“有备必审”的要求。主动审查方面,建立“双轨制”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公室同时作为审查主体对314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在依申请审查方面,常委会对收到的审查建议,做到“应审尽审”,扎实履行了监督职责。五年来,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4件。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移送的审查建议4件,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0件。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公室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6件审查建议,积极与有关方面沟通情况,均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对不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8件审查建议,依照规定转送有权审查的机关研究处理或者告知公民向有权审查的机关提出。2022年,对公民提出的5件审查建议进行了研究。

五年来,通过主动审查共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5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有错必纠”,对文件中涉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限、代表履职请假等规定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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