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赵司尧 美编 关印
3月17日下午
(相关资料图)
北京一学生被一男子突然打开的车门撞伤
导致右眼睑下肌肉断裂,深达骨膜层
肇事男子撂下一句“我有急事”
驾车逃逸了……
3月18日晚
警方将肇事司机过某某及涉案车辆查获
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车“开车门”看似简单的一个动作
却暗藏“杀机”
倘若驾乘人员不注意
有可能引发极其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
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开门杀”
如何防止“开门杀”发生?
在相关案例中法院是如何判定责任的?
一图了解↓↓↓
资料来源:山东高法、济南市长清区法院、淮南交警在线、郴州交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