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直播带货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月16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了直播带货消费纠纷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对近三年直播带货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特征、裁判规则、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的意见建议。

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主持


(资料图片)

据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刘书涵介绍,近三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直播带货类案件300余件,除传统电商平台之外,新兴直播平台相关纠纷较为集中,涉及直播平台的购物类案件达158件。

从案件标的上看,直播带货中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从实体商品到虚拟服务,从物质享受到精神需求都有涉及。从诉讼主体上看,直播带货模式通常涉及多方主体,包括直播运营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买卖交易平台、销售店铺及品牌方等,消费者往往选择将参与直播带货的主体均列为被告,涉案主体呈现复杂化趋势。从涉诉样态上看,直播间单品销售数量较高,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容易产生群体性诉讼;直播时效性强,导致证据留存难,消费者举证能力减弱,需要直播平台配合提供视频证据;营销手段存在夸大宣传、打擦边球现象。

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刘书涵

通报案件审理情况

“交易参与者难辨识,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加。部分直播间未明确公示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消费者在确认起诉对象和责任主体时存在较大困难。”刘书涵指出直播带货消费领域存在多重套路,“部分直播间为追求流量和人气,往往会夸大商品品质和价值、虚构商品实时销量与库存、使用滤镜和特定角度展示商品、故意不展示瑕疵等,容易使消费者陷入直播带货套路。”同时,她还提醒消费者注意直播购物时射幸交易风险,“此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古玩、原石等产品中,普通消费者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与辨识能力,冲动下单后易产生纠纷。”对此,刘书涵指出直播主体身份多样、责任认定难,主播准入门槛低、法律意识不足,平台管理不严、治理能力有限,是导致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

直播带货消费纠纷案件

裁判导向及裁判规则

为妥善解决涉直播带货类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搭建多元化纠纷处理体系,推动纠纷的预防与化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监管优势、行业协会的经验优势、直播平台的数据优势、司法机关的审理优势。同时,建议直播平台加强管理,完善直播行业准入资质审查、直播间实时监控和纠纷处理机制。相关各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促进直播带货经济的良性发展。

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李文超通报典型案例

为营造健康公平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本次发布会还通报了五起直播带货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明确直播带货领域二手数码产品、玉石原料、珠宝奢侈品等商品纠纷裁判规则,对未公示销售者信息、未如实告知商品瑕疵等直播带货不规范行为予以规制。

媒体提问

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曾智湄回答媒体提问

请问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是否有相应的工作机制?

1

诉前调解阶段,积极推进纠纷化解,比如在审查立案、线上及线下诉讼服务中,进行诉讼指引,在立案后向当事人发送举证指引。

2

加强对外沟通协作,积极与市场监管机构、检察院等部门探索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与消费者协会、媒体等共同开展网络消费问题研讨,与各大电商平台就规范平台服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沟通。

3

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对外宣传,比如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推出“商”演小剧场普法短视频等。

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张倩回答媒体提问

对消费者下单购买、举证维权有哪些具体建议?

1

理性消费,不要受直播平台"价格低廉""秒杀""数量有限"等宣传语的影响,不盲目信任主播冲动消费。

2

谨慎下单,下单前可以浏览网店的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寻找同类商品加以对比。

3

提高警惕,留心直播带货常见的虚假宣传、恶意刷单、私下交易等陷阱。

4

注意存证,可用截屏、录屏的方式,保留带货主播对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等的承诺以及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同时,注意查看"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

5

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必要时到法院起诉。如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维权时可以运用消费者公益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人大代表说

黄勇、黄一品、李宇清、杨华、许泽玮、刘洁、邵雪松、李广瑞、梁晨、春花共10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线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资产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李宇清认为,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新兴的网络销售形式,受众范围广泛,同时出现的问题也不少。北京互联网法院以案说法,并作出消费提示,对规范网络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指导意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同样受到法律制约,消费者权益同样能得到法律保护。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要明悉风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黄一品表示,直播带货问题多,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北京互联网法院实时发声,线上问题线上解答,线上案件线上审理,以案说法、依法治网、未雨绸缪,为营造规范、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建议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互联网直播带货平台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定期推送典型案例,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商家公平有序竞争,为社会创造可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北京市人大代表、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表示,面对源源不断的直播带货类消费纠纷,建议电商直播行业引入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促使中小机构更加注重品控与售后服务,有效避免虚假宣传、过度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品牌方与商家应更加注重规范运营,健全标准化体系管理。相关单位应推出有关直播带货的管理规范、负面清单、处罚条例等,促进直播带货合规经营、产业融合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供稿:北京互联网法院

摄影:曹益

编辑:任惠颖 刘宛月 肖飞

审核:张忠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