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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枝
日前,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和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5日召开。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北京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