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都在玩,这不没事吗?
啊,出事了?他太倒霉了!
(资料图片)
01
1月2日凌晨,北京通州消防接到报警称,有两个人掉进冰窟窿了,8辆消防车前往现场。
据说是2个人在冰面上捡手机,1个人不小心掉进冰窟窿,另一个人去救他,也掉进去了。
两个人都被救上来了,但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事发地位于通州区漷县镇的运河,并不是正规冰场。
到了冬天,市内的运河、护城河都结冰了,人们会结伴滑冰,不少地方还有人出租冰车冰鞋。
比起室内昂贵的收费冰场,户外的野冰更便宜,玩起来也更畅快。
头顶是蓝天白云,脚下是自然形成的冰块,约几个好朋友,带上家人一起滑冰滑冰车,多好的运动项目。
除了滑冰,还可以在冰上凿个洞钓鱼,凿个大洞跳下去游冬泳,多种多样的玩法。
元旦那几天还有不少人冰面上放烟花,想想就很浪漫,但再想想,更多的是害怕。
河面上是有冰,但冰层下面就是流动的水,冰面上还有人凿的钓鱼的小洞,游泳的大洞,还有些冰层很薄都能看到波光粼粼的水面。
零上一两度的温度,踩在这么脆弱的冰面上,不胆小吗?
通州这两个年轻人,只有30来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
他们走在冰面上的时候,也没想到会掉冰窟窿里去,没想到这次出门会成为永别,家人该有多痛心!
现在很多人都崇尚在自然中玩耍,夏天游野泳,冬天玩野冰,还有人会发各种各样的玩水玩冰攻略。
上图是2022年8月13日的四川彭州槽沟,这儿并不是旅游景区,周围还有栏杆围着,有提示不要下河的标语。
但依然有不少人耐不住美景和清凉的诱惑,越过护栏到河沟里搭帐篷野餐,结果到下午突发山洪,好几个人被洪水卷走了。
有时候人们有种奇怪的心态,越是不让去的地方,越觉得是好地方,一个人去有危险,一群人一起去就安全了。
看,大家都在玩,这不没事吗?
有人掉下去了?他太倒霉了!
02
我想起最近网上沸沸扬扬的人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诉求。
在很多城市里,是明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实这也不难理解。
城市里高楼林立,人口密度大,地下管道里是燃气电路水管,地上是高楼灯光,公园里空旷些,又都是绿树草地,安全隐患太多了。
刚过去的元旦,马上要到来的春节,再加上防疫政策的调整,不少人呼吁放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热热闹闹图个吉利。
大概是民意太汹涌了,尽管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有很多人在燃放。
有个段子说,天津市民收集了一批烟花爆竹,在海河边集中销毁。烟花绽放在空中,周边执勤的警察围观待命。
烟花很美,第二天的海河上,很多人自发清理烟花燃放后的垃圾,海河恢复了干净,看到这里还是挺感动的。
但是,还有一些烟花爆竹的燃放,让人看得提心吊胆。
在安徽合肥,有人在草地上放烟花引起了火灾,消防员一边灭火一边提醒,“不要在草地上放烟花了,容易着火。”
旁边围观的市民嘻嘻哈哈地跟消防员讨价还价,“这个意思是可以放吗?”
消防员灭着火无奈地说,“不能放。”
在草地上放烟花?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干这么蠢的事儿吧?
还有人录视频,在公园的台阶上摆了一堆烟花燃放,还特意说,已经清理好了现场。
台阶两侧都是树,地上都是草,在这种地方放烟花,是觉得冬天的花草树木不会着火吗?
还有人从自家窗户往外放烟花,小区里高楼林立的,不知道烟花会喷到什么地方。
甚至有人拿着加特林烟花在马路上喷射,路上又是车又是人的,多危险?警察在后面追,跑的人还觉得挺骄傲,在这个当口敢放烟花的就是英雄?
在节日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古人也留下很多优美的诗句,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入暖入屠苏……
想放烟花爆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安全为重。烟花很美,同样也有杀伤力,如果给旁人带来了危险,那就是错的。
一件本来就错误的事儿,不会因为干的人多了,它就变成了正义。
03
任何一件事情都有正反两面。
就拿燃放烟花爆竹来说,好的方面是可以刺激经济,看到漂亮的烟花,让人心情愉悦。
不好的方面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人员的伤害,对环境的污染。
我现在还记得小时候在老家,有人放烟花把房子点着了,有人被二踢脚炸伤,瞎了一只眼睛。
那些随心所欲放烟花的人,那些自以为“人多就是正义”的人,都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不稳定因素。
我们走在马路上可能被不知道从哪里喷出来的烟花误伤,好好散步的花园里,可能燃起一股无名火,我们的安全谁来保障?
虽然说法不责众,法理不外乎人情,但这不代表,大家都做的事情就是对的。
我们评价一件事情要不要的标准,也不应该是别人做不做,做的人多不多,而是这件事情本身该不该做,正不正确。
就像在不结实的野冰上玩耍,在人多草木多的地方放烟花,坐车不系安全带,孩子不做安全座椅……
虽然大部分时候不会出问题,但是,总有个万一。被概率光顾的人,不是因为他倒霉,而是因为这本身就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不管这个“万一”是谁,对家庭来说都是灭顶之灾,而这一切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事关自身安全,再怎么小心谨慎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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