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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讯,12月12日下午,旬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单福东独任审理一起诈骗案件,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坤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当庭宣判。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因患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刘某两次从他人处购买虚假的医疗费发票,申报合作医疗报销,共报销医疗费25000余元。案发后刘某投案自首,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受理案件后,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卷宗,熟悉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庭审中,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重点事实和细节进行了讯问,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规范高效、重点突出,有效地保障了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确保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综合考量全案证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当庭宣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原题为《旬阳一男子购买虚假医疗费发票合疗报销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