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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0月21日下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前往密云区大城子镇苍术会村,巡回审理村民王某诉大城子镇政府土地权属确权及区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该案合议庭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担任审判长,副区长林立、大城子镇政府镇长陈奎春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密云法院巡回审理庭审现场。图源:密云法院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该起诉讼中,苍术会村村民王某因大唐燃气管线占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向大城子镇政府申请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镇政府调查后作出决定,确认争议土地为村集体土地。王某对该决定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经审查复核,维持上述决定。王某对土地权属确权决定及复议决定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路途遥远,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密云法院决定到苍术会村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当天,审判人员提前来到苍术会村委会院内,拉横幅、摆桌椅,将简易而庄严的巡回法庭“搬”进了乡间。
密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乡间。图源:密云法院
庭审中,审判长引导庭审有序进行,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陈述,充分发表意见。密云区副区长林立作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如何实质性解决该案的行政争议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林立表示,密云区作为首都生态涵养区,在地貌上具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特征,荒山、荒沟等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区政府鼓励辖区农民通过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对荒山进行充分开发利用。国家依法保护农民群众承包荒山等合法权益,但是对荒山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对于荒山范围内涉及国家、集体等公共利益的区域不能随意承包经营,否则相关经营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密云区副区长林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图源:密云法院
密云法院方面介绍,这是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巡回审判行政案件。密云区副区长深入乡间出庭应诉,不仅为参诉群众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是宣传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很好契机,真正落实了“民告官、民能见官”,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的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自觉,有利于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深远。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