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湖南银保监局获悉,该局联合13个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支持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出台37条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市民”范围,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同时,针对新市民金融服务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完善风险分担、信息共享“两个机制”。

《实施意见》聚焦服务“四大重点”,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一是支持新市民创业就业。落实10万元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政策,鼓励市县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主体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更好吸纳新市民就业。

二是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支持长沙、株洲、湘潭和岳阳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建设,合理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房地产各项业务中的考核比重。

三是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还本宽限期延长、贷款期限延长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等要求,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助力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新市民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力度。积极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

(全媒体记者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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