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成年男子带着女孩来开房,宾馆服务员既未核验身份证,也未询问他们的身份关系,就直接办理了入住手续……两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后,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支持被害人向涉案宾馆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日前,经法院开庭审理,在3名被告人被判刑的同时,2家涉案宾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这也是南充市检察机关首两例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向宾馆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021年2月24日晚上10时许,17岁的赵某和18岁的肖某在酒吧喝酒时,认识了15岁的小雨(化名)。一直到25日凌晨3时,小雨在醉酒状态下,赵某、肖某以继续喝酒为名,将小雨带至顺庆区一家宾馆。

在办理开房手续时,宾馆服务员明知小雨处于酒后、走路摇晃的状态,既未依法询问三人的关系,也没有检验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的项目,且明知两男一女同宿一间大床房未予阻止,在只登记了一人身份证的情况下,交出了房间钥匙。最终,小雨在房间内被性侵。小雨母亲得知女儿的遭遇后,立即报警。

另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是15岁的小荣(化名)。2021年6月19日凌晨,小荣与朋友在一家酒吧玩耍时,22岁的罗某前来搭讪。因罗某不断劝酒,小荣喝酒后多次呕吐、意识不清、走路踉跄。随后,罗某将小荣带至宾馆开房。

罗某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宾馆服务员未依法核对罗某的身份证件,也未询问罗某与女孩的身份关系,便办理了仅有一张床的房间。在宾馆房间,罗某强行与小荣发生性关系。后小荣的朋友报警,民警将罗某现场抓获。

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认为,两起案件中涉案宾馆未落实旅馆业住宿管理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侵害人提供了场所和便利,为犯罪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进一步警示旅馆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顺庆区检察院在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受害人向宾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承办检察官与办案法官积极沟通,向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判例,为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并协助侦查机关、法院对涉案宾馆经营者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原被告双方形成和解意向。并向公安机关建议对涉案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最终,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赵某、肖某因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罗某因强奸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民事案件经开庭审理,多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赵某、肖某、罗某分别给予两名被害人2万至5千元不等的精神损害赔偿,两家宾馆分别给予被害人5千至3千元的精神损害费用。

“宾馆有安全保障义务和强制报告义务。”顺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雷蕾说,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宾馆酒店旅社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接待顾客入住时,必须按照规定实行一人一证一登记,发现未成年人入住,必须向其监护人核实入住事实,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者处于醉酒状态等可能被侵害的危险,必须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5月7日,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九部门印发意见,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了9类应当报告的情形。

意见所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院、旅店、宾馆等应实行强制报告。

并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2022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

强制报告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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