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4月11日消息,江苏一位网民3月24日留言咨询,近期看到其他城市有报道辅助生殖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请问江苏今年有无计划。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4月11日回复称,留言已收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明确,对于各种不育(不孕)症的诊疗项目都不属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因此,我省一直以来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将不孕不育症涉及的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丙类管理,基本医保基金都不予支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表示,最近我们也注意到,北京市为了支持鼓励优化人口政策,鼓励公民生育,制定出台了将部分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的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涉及辅助生殖诊疗项目的支付类别、支付标准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适时制定符合江苏实际的政策规定,并加强与上海、浙江、安徽等省市的沟通联系,保持长三角地区医保政策统一。同时,我们也把类似的诉求反映到国家医疗保障局,请国家局在制定诊疗项目管理制度时参考。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网民建议“补助辅助生殖”的留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3月8日回复称,下一步,拟借鉴个别省市做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常用的辅助生殖技术进行统一定价,将常见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相应负担。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2月21日消息,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7号),对公立医疗机构已开展的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其中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在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
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明确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