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疾控中心4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近期发生一起疑似因气溶胶传播导致感染新冠病毒的事件。

据通报,当地某确诊病例乘坐自驾车(开车窗、未戴口罩)进入某地下停车场,同时间段内另有2位续发病例在该停车场内停留且未戴口罩,存在气溶胶传播导致感染的可能性。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宁波8日起通报的多起病例涉及来福士广场,其中1例为B2层停车场汽车养护店工作人员。

宁波市疾控中心提醒,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增强,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较轻,其隐匿性极强,且存在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希望市民在所有室内场所,特别是厢式电梯、洗手间等密闭空间务必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自驾车以及抵达停车场时均需戴口罩;在室外场所,包括有其他人员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也需佩戴口罩。

4月起,宁波陆续报告确诊病例,其中7日5例,8日2例,9日3例,10日4例。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0日发布通告,对市外来甬返甬人员行程码带*的一律实行“落地双检”并赋黄码;对不带*的人员,扫属地码后赋黄码,要求在6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绿码。同时,暂停酒店、宾馆、饭店的包厢和堂食服务,打包即走;暂停室内聚集性活动;关闭所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对3日来到过密闭空间的人员连续开展三天(每天1次)的核酸检测。提倡有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线上办公或居家办公一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