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迷雾出刀鱼”,刀鱼又称刀鲚,体形狭长似尖刀,银白色,肉质细嫩,与河豚、鲥鱼并称为“长江三鲜”,民间也有“三月天,刀鱼鲜”的说法。由于过度捕捞和环境污染,刀鱼的数量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历了断崖式的下降。作为长江流域生态圈的重要环节,保护长江刀鱼与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息息相关。

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为进一步筑牢长江“十年禁渔”监管防线,近日,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在春季传统江鲜上市之际,开展打击食用长江刀鲚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检查共出动50人次,分6组对辖区内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78家重点经营商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围绕经营商户是否存在收购、加工、销售长江刀鲚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是否存在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营销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等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现场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执法人员还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张贴禁渔宣传标语,并与商户签订禁售承诺书,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让“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成为公众共识。

长江禁渔,久久为功。接下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将日常监管、定期巡查、突击检查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等水产销售场所销售行为的排查力度,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不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把进货查验关;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管理,严禁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严禁发布含有“江鲜”“野生”等字样的宣传广告,严禁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督促平台完善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严把网络交易关,多措并举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确保禁渔令“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保护‘江刀’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不买江鲜、不卖江鲜、不食江鲜,共同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的美好画面将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实现。”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道。通讯员 郭然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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