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用户已经养成为视频、音乐、图片等内容产品付费的习惯。这部分收入,成为内容运营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记者近日发现,在电商平台,有大量商家通过网盘等方式,低价销售影视、音乐作品资源,便可随意观看十多个平台的付费内容。还有多家店铺兜售周杰伦歌曲,300首打包售卖最低仅0.48元,销量数万件。(证券时报)
某些卖家利用电商渠道大量走货,以近乎于“白送”的超低价贩售影视、音乐作品资源。类似的灰色产业链,一派供需两旺,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之于好不容易培育起的“版权生态”而言,若不能处置好这些显著隐患,未尝不会引发连锁性倒退。
线上贩售盗版作品,多用“薄利多销”策略,经济成本可被摊薄到“近于零”。有鉴于此,这简直就是个无本万利的生意。巨大的利益诱惑,刺激着不少人蠢蠢欲动、铤而走险。参照以往的治理经验,打击影音盗版,路径大致有三:其一,强化行政执法;其二,鼓励诉讼追偿;其三,掐断买卖渠道。最近一段时间,“盗版”在网络平台大肆卷土重来,恰恰是“渠道”维度的变量使然。
此前一段时间,影音作品的版权保护,一度达致了某种微妙的“稳态”。其最核心的支撑,就是市场洗牌整合之后,内容资源和流量资源朝着头部平台的深度聚合。“版权授权”“分销提成”加之“会员付费制”,一条可行的商业模式得以跑通。自此大背景下,主流平台愿意花钱购买版权,继而倒手二次售卖给用户获利,因而也有了动力去巡查、发现、举报、起诉“盗版”。这种脆弱的平衡,最终因为“新玩家”的入场,因为“新玩法”的出现,遭受巨大考验。
从某种意义上说,盗版死灰复燃,和“假冒伪劣”“山寨商品”还魂,背后的因果逻辑是相通的。一方面,某些二线电商平台“初出牛犊不怕虎”,仍处于野蛮生长的初级阶段。重扩张、轻治理,有意以“弱监管”“野路子”形成对头部电商的“差异化优势”,大有剑走偏锋、弯道超车之意;另一方面,个人型电商相较于平台型电商异军突起。特别是“微商”以熟人圈子为依托,以化整为零为打法,商品泥沙俱下、管道隐蔽性极强。置于此等环境,盗版找到了“新沃土”。
时至今日,某些后发平台或跨界平台切入电商赛道,仍有“先放纵后收紧”“先污染后治理”的思维,这是一种侥幸心理,也是一种赤裸裸的试探。对于这一可疑的苗头,必须第一时间以定点清理、专项整治予以明确回应。如若不然,放任不管,无异于是逆向激励,来之不易的版权保护良序,很可能因之溃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