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拟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风光电项目应做好生物多样性评估,避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之间冲突的提案》,他建议发展风光电项目应做好生物多样性评估,特别是要评估项目选址对迁徙鸟类及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李大进表示,2021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指出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并强调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制定新时期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在“双碳”目标和生物多样性国家政策的指引下,风光电项目也应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风光电项目的前置审批程序。

“风光电项目多选址于生态脆弱或受保护的荒漠、湿地、海域等地。这些生态脆弱敏感的地带一旦被破坏,就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因此,要从做项目的源头就做好预防。”李大进说。

为此,李大进建议,发展风光电项目有必要以生态文明为指导,强调全民参与、采取行动,迎接共同面对问题和挑战。具体而言,即做好风光电项目生物多样性评估中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工作。避免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不规范操作而导致的外来入侵物种扩大,电力线路周边、通讯基塔、铁路沿线、风景区、建筑工地周围都应注意防范松材线虫病的入侵和高发。

他还建议,做好风光电项目生物多样性评估中对迁徙鸟类的保护工作。风光电项目选址通常会在与保护区距离较近的天然鸟类栖息地,直接影响和危害鸟类的生存和繁殖,因此有必要在项目选址时就标明与鸟类生息有关的敏感区并划定范围和距离。同时,也十分有必要重视风叶对鸟类造成的伤害,要研制直径更小,产能效率更高的风叶,增加产能、减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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