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市临平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裁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某化工企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确认双方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涉事化工企业将分期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30.4万元。该案是杭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某化工企业火宅后外环境受到污染。

2021年4月6日晚,临平区某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企业仓库存放的化工产品混同灭火产生的消防水流至厂区外沟渠,并流入外环境。经调查,该企业存储危险化学品但未办理环保手续,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时,防治污染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该企业火灾事故发生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沉积物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事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计90余万元,造成清除污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021年11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涉事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双方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企业承担火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556486元、修复效果评估费用150000元、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费用198000元、清除污染费用1400000元,计230.4万元,在协议生效后分期缴纳。次月,临平法院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化工企业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经审查裁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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