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霸凌事件中,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都坚信自己事后不会、也不需要付出什么实质性的代价。


(资料图)

严打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必须要加重惩治力度,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相关法律具有应有的威慑力。

未成年霸凌事件又添新案,而且处理结果又是责令家长严加管教。严厉批评、赔礼道歉、严加管教,这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事件不应该是这么简单就过去了。屡屡出现此类问题,解决的方式应该是从根源上让孩子们了解犯罪的严重性,反复强调保护往往容易让孩子们忽略惩罚,从家庭角度来讲,父母对孩子的行为举止应该起到约束和教育的责任。而学校更是应该加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普法教育一定要从娃娃抓起,大多数霸凌事件出自学校,说明有些学校只告诉了他们,霸凌是错的,但是没有点透了,错在哪里,犯了错后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法律能做到的是事后补偿,而想要切断此类事件的繁衍就必须要从根源着手。

13岁男孩被逼吃粪便

通报称收4.5万后和解

家属:还能和解得了?

近日,山西介休一13岁男孩被逼吃粪便事件引起多方关注。据当地通报,涉事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另据媒体报道,被欺凌男孩家属获赔4.5万元。7月5日,记者从介休警方工作人员处获悉,3名实施欺凌者未满14周岁。目前事情还在处理当中,若有新进展会进行通报。

官方通报:双方家长已达成和解

7月1日,介休市委网信办发布通报称,6月17日,张兰村长泰园小区附近,3名未成年人欺凌一名未成年人,并将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

网传视频显示,小男孩坐在地上,手里拿着粪便,吃进嘴里后发出咳嗽干呕的声音,而旁边有一个声音要求小男孩“咽了”。之后有人说“他想要吐出来”,不知欺凌者用何种方式威胁小男孩,视频中听到小男孩用带有恐惧的声音说“不不不,不用,我吃”。

对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对实施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子女严加管教并对被欺凌者及家长赔礼道歉;教育部门已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此次事件的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尽快消除对其心理健康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

通报称,目前,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

7月5日,记者联系到介休警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3名实施欺凌者未满14周岁。目前事情还在处理当中。

受害者父亲:对方给了45000元

7月4日,受欺凌男孩父亲李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6月17日,事发次日,他发现孩子头部受伤,电动车也被孩子摔坏了,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又过了一天,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在调解中,对方只愿意出几千块钱。之后过了十几天,对方突然半夜打电话要签字,然后给了45000元。对于双方调解的详情,李先生不愿过多提及。

针对和解一事,李先生7月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确实已收到对方45000元,但否认双方已经和解:“孩子现在这么个情况,还能和解得了?”

李先生说,自己今年50岁,家境相对贫困。妻子以前脑子受过刺激,没有工作能力。孩子在读小学六年级,事发后儿子受到刺激,目前已住院十多天,在接受心理治疗,由姑姑陪床照顾。

男孩舅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天,男孩不识字的父亲参与了调解,获赔4.5万元。从6月30日晚10点多一直调解到7月1日凌晨2点多,结束后也没拿到调解书,后来还是她去派出所取回来的。

受害者舅妈:仍不知道霸凌的原因

李先生表示,因为头部被打,孩子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和原来“大不一样”,以前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

男孩舅妈说,经过治疗,男孩的状态有所好转,“他不和我们说话,但是会和心理医生说话,还会和医生玩牌。”

男孩舅妈表示,因3名欺凌者都是未成年人,警方未透露霸凌事件发生的原因。事发当天,男孩被人用铁棍打了3次,被问及原因时却一直不说话。男孩父亲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孩子和欺凌者不是同学,是在网上认识的。

男孩舅妈介绍,男孩家中还有一位年近九旬的爷爷,男孩还有两个兄弟,一家人靠男孩父亲种地维持生活。

7大疑问

1.此事是否可以和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佳德指出,即使在刑事程序中,也可以和解。侮辱罪一般情况下属于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三名未成年人的行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可以作为公诉案件。针对公诉案件的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必须具备几个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2.双方是如何和解的?

据受害孩子的父亲说,当地公安是连夜把他叫到派出所,在和解书上按了手印。亲属称,孩子父亲是文盲母亲精神残疾,那么文盲父亲对这份和解协议有多深的理解?调解应该站在法律角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充分理解协议内容以及后续影响,所达成的协议受到质疑在所难免。

3.为什么深夜和解?

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味着加害方可以相应减轻处罚。那么,在和解过程中是否充分保障了受害一方的权益?明明光天化日之下让当事人带着律师和亲属,充分了解协议内容才是公平公正的选择,但介休警方选择了连夜达成和解。这种月下和解,也需要接受阳光检验。

4.和解是否有效?

黄佳德表示,和解是否有效,核心问题是需要判断和解是否自愿、合法。第一,和解的自愿性尚待核实。被欺凌的孩子显然受到严重创伤,尚不清楚其是否可以清晰认知并表达是否谅解的意见。其父亲即使有权利代为和解,根据《民法典》中法定代理人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精神,其父亲也不应当不顾孩子以后精神出现问题可能需要的治疗、生活费用,从而损害孩子的利益;第二,和解的程序受到质疑。通过媒体报道来看,和解程序有些不太正常,因此建议孩子家属向检察院反映,申请检察监督。

5.赔偿4.5万元合理吗?

孩子受到精神刺激后需要治疗,应当赔偿医疗费,遭受侮辱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而这4.5万元的计算,是否有双方信得过的律师协助核算?孩子精神受到刺激,伤害后果将与赔偿多少直接相关,在没有明确伤害结果的情况下,提前约定赔偿金额是否客观?

6.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黄佳德说,3名未成年人逼迫1名未成年人吃粪便,并上传到网络,被害人父亲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有两种可能:一是构成治安处罚,二是涉嫌侮辱罪。根据媒体报道,被害人的精神产生严重问题,应当属于“情节严重”,构成事实阶层的犯罪。但《刑法》规定十六周岁的人犯侮辱罪,才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满十六周岁,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7.警方何时通报案情?

事发已经多日,既然已经立案,作为办案机关就应该及时回应家属关切和社会质疑,但是介休警方至今没有回应,而是借网信办之口告知公众已经立案。关于案件的调查过程,和解过程,公安机关才是权威部门,网信办的事件通报不能代替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

8名未成年人欺凌1女生

2人年满14周岁被刑拘

7月4日,有网友称山西汾阳市一名女生遭多人欺凌。4日下午,记者从汾阳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此事属实,其中2名年满14周岁的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其余6名涉案人员因未满14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已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网友发布的一段长达5分钟的视频中,一女生被多人殴打、逼迫脱衣服。7月4日下午,汾阳市政府新闻办就此事回应记者称,6月28日,汾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网上流传的该视频。视频显示,有多名未成年男女通过殴打、侮辱等方式欺凌一女孩。

当地警方调查查明,该案发生于3月30日,8名未成年人在汾阳市某小区一无人地下室内欺凌一名未成年女生,并拍下视频。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生制止校园霸凌”遭辱骂?

学校通报未明确界定

日前,一段“男生制止校园霸凌遭同学辱骂围堵”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6月10日,一段“男生制止校园霸凌遭同学辱骂围堵”的视频引发各方广泛关注。

据拍摄者李某介绍,他因看到两名女生对另一名女生进行言语霸凌,故出口制止,这两名女生反过来指着他说:“你是什么东西,你出什么头?”之后有一名女生加入,三名女生与李某产生争执。

看到李某在录制视频,三名女生之一说:“你录什么?把视频删了,天天没什么本事就知道录像。”旁边有老师介入劝阻。

李某在评论区说:“这帮人平时就喜欢针对一个女孩子”“我不能眼睁睁再看着她们伤害她”。网络流传称,该男生因为制止校园霸凌遭到同学辱骂围堵。

6月11日,涉事学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没有涉及网传的所谓“制止校园霸凌”问题,称6月9日上午第四节课后,同班同学许某、李某跟张某等人“因值日安排事宜,在教室内发生言语冲突”。当时老师、辅导员等进行了劝解和调解,双方接受调解。

根据校方通报,6月10日晚,涉事学生李某又将现场录制的视频片段发到了网上。冲突另一方张某等人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7月4日晚,涉事男生李某在个人账号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文“江湖路远,各自珍重”,视频中有图片为“学生退学申请表”。网友纷纷猜测李某已申请退学。记者注意到,该退学申请表格为空白表格。记者联系当事男生李某,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7月5日,记者致电辖区所属的团河派出所,询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李某一事处理结果如何。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记者致电北京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对“网传北京政法学院三个女生参与霸凌,劝阻的同学却被退学了”这件事是否了解,对方表示不清楚,后续情况可以等学校官方通报。

7月5日,记者联系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请参照官方公告,避免产生错误的舆论引导,“一切以学校公告为准,请相信国家的法治,大家都会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