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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我省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7%,涨幅回升0.7个百分点,环比由上月的持平转为上涨1%。CPI同比、环比涨幅双双提升,显示出春节效应和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消费价格的影响。
1月份,我省鲜菜、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3%、11.8%,涨幅分别扩大15.9个、7.3个百分点;淡水鱼价格止跌转涨,环比上涨3.5%。处于调整趋势中的猪肉、鸡蛋价格延续跌势,环比分别下降7.6%、2.6%,降幅均有所扩大。八大类消费价格环比“六涨一降一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4%、涨幅最大,除去烟酒外的食品价格上涨3.6%,涨幅扩大2.9个百分点。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出行、文娱消费和服务需求大幅增加,直接带动全省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2%、1.4%,涨幅均扩大1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价格同比全部上涨,涨幅前三位分别是:食品烟酒价格上涨5.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3.9%。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5%,涨幅扩大2.6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8.1%,涨幅虽收窄7.1个百分点,但仍拉动全省CPI上升0.25个百分点;鲜果、鲜菜价格分别上涨15.7%、10.5%,分别拉动CPI上升0.27个、0.25个百分点;鸡蛋、鸡肉价格分别上涨10.5%、8.3%,合计拉动CPI上升0.1个百分点;以上食品合计拉动全省CPI同比上涨0.87个百分点,占整个涨幅的近三成。(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