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王锡斐)聚力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2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推出了一系列人才人事政策举措,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评价、产才深度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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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向基层放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招聘方案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即可实施招聘,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不再报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等单位,服务国家和省战略需要,招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先招聘后备案。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均可实施的公开招聘工作明确原则上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坚持品德能力导向,强化思想政治和实践评价,不唯学历、唯名校、唯分数。除对学历有明确要求外,一般岗位招聘的学历要求可以设置为专科及以上,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设置学历要求。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考试考察方式方面也进一步优化,优化统一招聘考试岗位类别。突出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采取情境模拟考核、实践考核环节提前等方法,保障招聘人员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实践能力。明确笔试成绩当年多次有效、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等创新举措的实践路径。支持事业单位探索线上考试考察方法,方便事业单位快捷招聘人才。
关于基层事业单位招才留才,《意见》明确基层事业单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通过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经济薄弱地区人员流失率较高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可以运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宣传优惠政策,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动,未解除聘用合同的,除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外,不能报名应聘省内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等。
《意见》就监督指导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将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列入“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公开招聘结果评估,不断完善招聘方式方法等,落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简化业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招聘工作高效顺畅。将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核查工作,保障事业单位科学规范地开展招聘工作。
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引才服务
近期,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直接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线上直接备案方式,所有部省属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引进的人才办理进编备案手续,均由纸质申报改为用人单位在线申报备案资料、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线办理审核备案手续等方式进行,江苏成为全国第一个事业单位所有引进人才手续实现网络化办理的省份。
事业单位办理人才进编备案手续通过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或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单位申请进人函件,根据人才身份性质提交相关申报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所属事业单位人才进编备案资料。其中,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在线审核;省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央驻苏事业单位不需要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直接在线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
凡需在线审核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即时完成人才进编备案资料的在线审核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即时办结人才进编备案手续。进编备案通过的省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苏事业单位和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可直接在线打印调函,其余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在线打印调函,用人单位可在线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进编备案通过的事业单位可继续在线办理引进人才聘用核准备案、工资核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相关人事手续。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应切实负起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引才质量。要如实填报人才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线上资料与纸质资料完全一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增强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加强对事业单位人才人事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服务,并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引进人才直接备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数字经济职称制度体系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部署,主动服务全省广大数字经济人才日益精细化的职称评价需求,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数字经济工程专业,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经济工程职称评价制度体系。
记者从现场获悉,江苏省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首批设置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智能交通等10个子专业,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每个子专业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称层级,最高到正高级。10个子专业评价标准尺度上大体相当,对每个子专业又分别结合各自特点设置了一些有区分度的评价指标,比如集成电路专业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设置为评价指标,大数据专业将在知名开源社区推广应用设置为评价指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3个专业还对职业伦理提出了专门要求;同时适应数字经济新兴专业特点,淡化期刊论文要求,分别增加了诸如国际奖项、行业竞赛、行业标准、行业奖项等新的评价指标。
职称评价渠道方面,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委网信办,省数字经济(通信)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机械行业协会。授权南京市率先试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3个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授权苏州市率先试点开展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3个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下一步,将在总结南京、苏州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设区市申请开展数字经济工程相关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据了解,近期,省人社厅还将集中发布2023年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才人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