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乌当区偏坡乡偏坡村的一处农家院里,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东风法庭在农户家的“饭桌”上进行了一场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案件的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乌当区司法局偏坡乡司法所、偏坡乡平安办等部门人员及部分村民一同参加了庭审。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乌当区检察院在庭审中公开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并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资料图)

检察院宣读《支持起诉书》

案件原被告系叔侄关系,原告陈某是一位年逾85岁的孤寡独居老人,原住贵阳市云岩区,其老伴和独生儿子皆已去世多年,陈某原住房被征收,原告的侄儿陈某贵便将陈某接回偏坡村居住,在陈某贵的建议下陈某把征收款用来在偏坡村修建了房屋。

陈某贵去世之后,原告与陈某贵的姊妹三人于2018年签订了《赡养协议书》,约定以主动上门赡养、抽签定序、每月轮换的方式共同赡养原告,在赡养期间,赡养人要尽量从照顾好被赡养人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搞好姐妹关系,如有谁引起矛盾,就自动退出赡养老人的义务。

据原告自述,其中两个侄女在照顾原告期间,利用保管原告存折的机会,将原告的存款和失独家庭补助全部取出分割;此外,原告因瘫痪无法行动,生活不能自理,三位赡养义务人每次交接班都发生争吵,自2021年4月以来,三人中仅一人在照顾原告。因赡养义务人不履行赡养协议书约定的赡养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乌当法院,请求解除原告与侄女签订的赡养协议。

该纠纷经属地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3月原告向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支持起诉,并将案件移送至乌当区人民法院。依照管辖,该案由乌当法院东风法庭承办。

巡回庭审现场

判决容易,但老人的赡养问题何以妥善解决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承办法官胡昊接到案件后就被该案揪着心。胡昊经过对案情认真研判,并实地进行走访,积极与前期参与调解的属地村委会、司法所、政法委同志进行沟通,充分把握了案件情况。考虑到诉讼前案件已几经调解未果,当地村民普遍关注并联名出具了关于原告赡养情况的证明材料,加之原告行动不便,为尽可能方便当事人,既确保公平正义在身边,又能起到审理一件案、教育一方人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开庭地点选在原告家中进行。

“法官,我的案子就在家里办?”当和原告沟通将在其家里开庭审理所诉案件时,这位85岁的老人感到出乎意料。通过承办法官锲而不舍对被告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使得所有诉讼参与人出现在了庭审现场。这件“家事”便在当事人自家“饭桌”上摊开来说了。

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第三人的诉求和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为保障失独老人生活起居等合法权益能真正落到实处,本案将择期宣判。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王帅

二审刘娟

三审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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