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乌当首例赡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经过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将法庭搬到行动不便的八旬老人家中,开启特殊庭审,助力老有所养。

上门庭审  

今年4月,乌当区检察院在大走访中,了解到乌当偏坡乡偏坡村85岁独居老人陈老太因赡养与赡养人发生纠纷,想变更之前签订的赡养协议,但不知道该怎么走法律途径。检察官了解到陈某的诉求后,运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陈某起诉变更赡养权。


(资料图片)

因陈老太瘫痪在家,行动不便,庭审前,经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沟通,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家中,避免老人来回奔波,减轻诉累。

5月16日,赡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在陈老太家中开庭审理,乌当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此案是乌当首例赡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支持起诉书,依照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阐明了支持变更赡养协议的理由,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场和主张,并从道德要求、优良家风、法律规定等方面予以释法说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查明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决定择期宣判。

检察官宣读支持起诉书

此案是乌当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深化“检法”协作,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是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的生动体现。

乌当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救济渠道,主动担当作为,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熊瑛

三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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