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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乌当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聚焦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不力问题,深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乡村、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检察实践和法治力量。
乌当偏坡乡陈某系无子女独居老人,5年前陈某与其侄女陈某珍等3人签订赡养协议,约定由3人轮流赡养陈某,后因发生纠纷,其中两位侄女长时间未履行约定,仅有陈某珍照顾老人。偏坡乡司法所及家族人员对赡养事宜进行了调解,但无果。乌当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作为,派员前往陈某家中实地了解,知悉陈某有意愿与未履行赡养协议的两位侄女解除协议,但不知如何走法律途径,检察官遂向陈某详细宣传了民事支持起诉的相关规定,陈某经充分考虑后现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审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乌当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积极维护和保障了陈某合法权益,让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同时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村风改善和乡村治理。
乌当百宜镇村民陈某系某农旅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致1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劳动能力丧失,无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困境。陈某多次与公司商量赔付金额,但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只好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经询问当事人、实地了解具体情况后,认为陈某与某农旅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并实际提供劳务服务,双方形成劳务法律关系,公司应当为遭受人身损害的陈某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依法主张赔偿的请求应予以支持,遂向乌当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助力受害人维权。同时检察官悉心安抚情绪激动的陈某,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其发生极端行为。案件的办理,有力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让弱势群体受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补偿和救济。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检察机关在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中责无旁贷。乌当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保护,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民事和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多方式解决法律诉求,为促进良法善治、助推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熊瑛
三审 李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