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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顺市紫云自治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区商业街旁一商铺店主竟然擅自修剪路边的两棵行道树,并把枝叶扔在路旁。对此,该商家被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并责令清理修剪残枝。

修剪的行道树。

经查,原来是该处一商户家,因觉得树枝遮挡了其店铺门头,便自行将遮挡部位的树枝剪断。该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整体性及树木的正常生长。

商家修剪的行道树。

同时,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修剪城市树木的相关审批文件,事前也未提前向绿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属擅自修剪城市树木,其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根据《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并进行普法宣传,对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责令清理修剪残枝。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媛媛

编辑 郝梦

二审 贺韬

三审 赵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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