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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该州在编制、认领、实施等方面严谨、严格推进,率先在全省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并于9月27日公布《黔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为全面掌握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精神实质,由黔南州政府政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分别对涉及的35家州级部门和12个县(市)进行指导,统筹推进市级、县级清单编制工作,有效提高事项清单梳理质量。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过程中出现的未认领事项、疑难事项和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会同州委编办、州司法局等部门集中研判,明晰编制标准和清单编制口径。

建立“工作专班+部门具体业务科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将省级清单下发给涉及州直部门进行认领,由各部门具体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确认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本部门清单事项无遗漏、清单之外无许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办事指南国家标准规范,各部门积极同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开展符合专业性要求,为后期出台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善办事指南打好基础。先后四次征求全州35家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黔南单位意见,多渠道、多形式研究解决争议问题。最终确认省级层面确认的在黔南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37项,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在黔南州实施的5项,黔南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42项,保证了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对标国家和省编制工作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自上而下编制,逐层向下覆盖”的要求,在州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县级和乡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县级清单,不单独编制,各县(市)将于11月底前完成编制和公布。

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对全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江婷婷

编辑 曾帅

二审 陈露

三审 张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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