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住宅小区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都应当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已经建成没有建充电设施的小区,要尽快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
9月23日,我市召开《规定》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局长彭家明向媒体透露: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加紧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规范和具体方案。彭家明介绍,为保证电动车充电安全,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应当集中设置于相对独立的室外,并与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没有独立室外设置条件需设置于建筑内的,应设置于独立区域,保持良好通风环境,并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这是考虑到电池的自身特性。实验表明,电动车电池充电时会释放出一定量的可燃气体,如果在密闭场所内长时间充电或者电池损坏,就会使可燃气体积累到足够浓度,一旦遇到火花,就会发生爆燃。在空旷场地充电,可燃气体不易累积,发生火灾的风险较小。同时,即使发生火灾,对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影响较小,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彭家明说,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还要配备必要的消防、监控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充电设施建好后,还要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
那么,如果发生了电动车火灾,该怎么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长宋伟支招:“如果发现电动车起火,火灾初期,若电动车处于行驶过程中,应立即停车并马上离开。若正在充电中,则首先要疏散人群,然后立即切断电源,并移除附近可燃物,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扑灭后,应再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防止电池余热引发复燃。”常德晚报讯(记者 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