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义打工的王某,突发脑出血入院治疗一个多月,在他生命弥留之际,9月10日,家属含泪决定捐出他的器官,将让三个生命得以重生。
王某家属签署器官捐献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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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0多岁的王某,自陕西到遵义打工。8月初,突发脑出血,入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入院时,王某已处于昏迷状态,经一个月抢救治疗,各种生理反射仍消失,脑电图无脑电活动,临床上属于“脑死亡”。经专家组鉴定,继续抢救已无意义。家属悲痛万分,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王某身体健壮,属于突发意外,其他各脏器功能处于正常状态,如果进行器官捐献的话,可以挽救多名患者的生命。”遵义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罗福军向王某家属介绍。
家属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器官捐献,并签署器官捐献同意书,9月10日早上,王某的心脏停止跳动后,在遵义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罗福军和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李烨炜的见证下,王某成功捐献了双肾、肝脏。
2014年以来,遵义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累计达3.5万余人,实现遗体捐献44人、人体器官捐献282人、眼角膜捐献38只。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强
编辑 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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