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湖风光(资料照片)
进入伏天,天气炎热。7月27日,清镇市红枫湖镇发布防溺水安全公告,提醒市民不要随意在红枫湖畔亲水、戏水、游泳,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红枫湖水域面积57.2平方公里,沿湖风光优美,观景点、亲水点众多。随着今年伏天高温酷热天气的到来,前来的市民游客增多,每天到湖边游玩、亲水、戏水、游泳的人员众多。特别是暑假期间的学生及家长,易到红枫湖沿岸涉水区域下水活动。
针对近期其他地区发生的多起溺亡事件惨痛教训,做好红枫湖畔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红枫湖镇发出公告,禁止在红枫湖等河道、山塘、水库、山间溪流等危险水域,开展戏水、游泳等活动。
当地政府提醒,禁止周边村民、群众、学生、儿童私自在湖泊、山塘、水库、河道等水域下水游泳;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组织到野外湖泊、水库、河道游泳;若有人私自外出游泳,发现者要及时劝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若个人到河边垂钓时,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学校要切实履行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熟记防溺水“六严禁一掌握”。六严禁:即严禁私自下水游泳;严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严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直接下水擅自施救。一掌握:即掌握基本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
针对假期学生的安全监管,家长(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节假日对子女(监护对象)的安全监管,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湖泊、山塘、水库、水窖、河道等危险区域游泳和戏水,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对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监管,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在山塘、水库、湖泊、河道等地游泳和戏水,遇到不测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防止引发更大溺水事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贾华
编辑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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