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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7月23日启动。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推动了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后,中长期交易周期将全面覆盖年、月、周;现货交易将由广东拓展到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实现南方五省区的电力现货跨区跨省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的品种与补偿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根据《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到2023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优先计划、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跨省与省内联合运营;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机制,积极探索容量市场等交易机制。
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2022年全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1.11万亿千瓦时,接近广东、云南、贵州三省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总和。到2023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将达到80%左右,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数量将增加到800多万户。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谢宇彤
二审 陈朝晖
三审 刘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