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普安县某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到普安县检察院将一面写有“感谢州县检察院,协调各方克时艰 数年争议得化解,护航企业谱新篇”的锦旗赠送到该院第二检察部,感谢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2021年6月,普安县某乡镇村民代表来到黔西南州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请求帮助解决该村民组与某供销社的土地权属纠纷。接到监督申请书后,黔西南州检察院与普安县检察院立即进行核查。秉持“案结事了政和”的理念,检察机关认真了解各方诉求,对产生矛盾纠纷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寻找问题症结,努力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在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检察机关反复沟通调解,并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各方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心结逐渐打开,均表示愿意和解。

今年4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当地自然资源局顺利为双方办理权属登记。至此,双方历经多次诉讼的土地权属纠纷得以最终解决。事后均表示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守法律底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把精力投入生产经营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近年来,普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行政检察工作中,有效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心、真情、真诚传递检察温暖,赢得群众信任,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刘钢 严瓯

编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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