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4月28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就2起失火案、1起危险驾驶案、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与听证的人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依据等就7起案件拟作情节轻微不起诉进行了阐述,侦查机关代表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意见。

其中一名特殊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聋哑残疾人且年龄较大,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烧毁群众林木面积51.5亩,念其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不要求其赔偿,拟对其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听取7起案件基本情况后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认为公开听证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案件承办人将法理和情理充分结合,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贺韬 严瓯

编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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