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消委会近日开展的房地产消费调查显示,90%的受访者认为购房后个人信息被泄漏,40%的受访者对物业服务不满意。

6月16日,彭水县消委会组织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机构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代表20余人,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面对面交流、现场体察、资料查阅等形式,联合对彭水县的世茂雅庭、璟宸府、新领域、凤凰台等4家房地产公司开展消费调查。7月26日,彭水县消委会向《中国消费者报》介绍了消费调查的相关情况。

本次调查样本共100份,调查对象来自各行各业,都在彭水县有过购房经历。调查显示,受访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晓度为90%,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12345的知晓度为90%。77%的受访者认为,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时做到了明码标价,90%的受访者认为房地产公司对所售房屋进行的广告宣传和房屋实际情况一致;90%的受访者清楚建筑面积价格和套内面积价格;37%的受访者认为对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有异议时,房地产公司同意对合同进行解释或者进行相应修改。90%的受访者认为,购房后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现象,40%的受访者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97%的受访者表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市场监管、消委会等机构投诉维权。

调查人员通过现场体察和资料查阅,基本认可上述4家房地产公司在信息公示、销售服务、投诉处理、合同使用等方面的表现,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和完善。

合同协议方面,房地产公司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销售公开承诺书》公示不规范,摆放位置不够醒目,个别公司还在使用旧版的承诺书,未及时更新;房地产公司使用的补充协议效力大于主合同效力,加重购房者责任,减轻自身责任;物业服务协议未备案。

价格公示方面,标高实际成交金额,公示的成交金额大于网签成交金额;价格公示内容及格式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分项目公示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相应单价,也未公示已销售房实际成交价格。

广告宣传方面,个别公司的广告宣传涉嫌违法,例如用“购房零风险”“销售三冠”等广告用语对购房者形成误导;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宣传资料准备不充分,宣传形式单一。

投诉应对方面,不积极应对消费投诉,拖延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彭水县消委会负责人金小丁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彭水县消委会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房地产行业整改工作会议,将消费调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建议,向有部门进行反馈,督促房地产企业对消费调查中暴露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引导其履行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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