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诉样本:
(相关资料图)
2、上诉人(原审被告):* * *,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现住辽宁省* *小长山乡英杰村。
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汉族,籍贯* * *辽宁省,住* * *辽宁省光禄乡沙建村。
4、上诉人不服(20xx)长民初字第号。* *辽宁省人民法院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作出民事判决,现依法上诉。
5、诉讼请求:请求撤销(20xx)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 *由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并依法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6、事实和理由:
7、第一,原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8、原告之子* * *原系* * *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负责人,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20xx年6月8日的欠条也是* * *)与原审法官是同事,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原审法官本应依法回避,但即使被告人提出申请,他也没有回避,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原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现上诉人再次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回避该上诉案件,并将案件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9、案件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甚至主体关系不清,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独任审判。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独任审判制度不适用于本案。
10、因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不公平地侵害了上诉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11、第二,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12、原审判决认定“20xx年6月8日,被告* * *因资金周转问题与原告* * *达成借款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有误。上诉人* * *并不是因为资金周转需要资金,而是因为20xx年2月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儿子* * * *(借款协议上由* * *签字)有过,因此,20xx年6月8日的借条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字,也不是因为资金周转需要,更不是上诉人出具的。
13、“此后,被告以银行转账方式分四次向原告偿还借款140万元”。上诉人分五次向* * *偿还借款150万元。
14、原审判决遗漏了该案的重要事实,即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已向上诉人支付该款项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270万元,明显违反了证据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15、因此,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错误的,其认定的内容是错误的。
16、三。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7、根据《合同法》第二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主要制度发生在上诉人与案外人* * *之间,与被上诉人* * *没有法律关系。但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于法无据。
18、根据第210至《合同法》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200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27条。本金的确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
19、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提出要求。对于有瑕疵的“借条”,贷款人应对支付给借款人的款项承担举证责任。另见0103
20、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原审判决程序违法,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充分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21、我在此传达
22、* * *中级人民法院
23、上诉人:
24、年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