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能动司法要求,强化网络综合治理,8月17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了司法建议工作新闻发布会,对近五年来司法建议工作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模式进行了通报,并发布五个典型司法建议。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

通报司法建议工作情况


(资料图)

据介绍,建院至今,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发出司法建议23份,收到回函17份,回函率达74%。发送单位中互联网平台占绝大多数,问题集中于平台监管、制度机制、格式条款、技术更新等内部规范性问题。除针对个案反映的具体问题制作个案司法建议,该院还针对审执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苗头性问题制作类案司法建议,推动批量化、类型化纠纷积极稳妥化解。

“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走重‘质’而非重‘量’的司法建议精品工程路线,切实将司法建议‘软监督’变成‘硬手段’。”赵瑞罡表示,在司法建议工作中,该院坚持个案审判与行业治理并重、事前沟通与事后反馈并重、个案分析与类案指引并重,多向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助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我院司法建议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行政监管机关,回复率达到了100%。但个别行业协会与平台企业的回复率和整改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赵瑞罡介绍,该院司法建议工作严把发出关、质量关、效果关,在为互联网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建议、为行政监管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将司法建议内容转化为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的举措,最大化提升司法建议工作实效。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负责人李文超通报典型建议

“我院在审理王某与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涉案公司以格式合同方式约定推送商业短信,用户回复退订短信后,涉案公司会将该用户的手机号码标记为‘黑名单’,极易引发消费者误解。”在李文超通报的一起关于商业推广短信退订的典型司法建议中,接收到司法建议后,涉案公司将“黑名单”措辞修改为“广告短信屏蔽名单”,并表示将进一步关注消费者感受,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理念,司法建议治理成效明显。

为切实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司法的新需求,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构建“1+1+1+N”全链条治理模式,即以涉网典型案件为抓手,制作完成一份“靶向式”司法建议,整合形成一份“穿透式”综合治理方案,建立健全一套“常态化”联动调研、共治共享机制,解决N个潜在纠纷,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副主任赵晓畅主持发布会

典型司法建议

事例一

关于短视频行业浮水印技术给北京市某行政监管部门的司法建议

事例二

关于“一对众”商业模式格式条款给北京市某行政监管部门的司法建议

事例三

关于网络文学领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存在的管理疏漏给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建议

事例四

关于秀场类直播打赏给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建议

事例五

关于商业推广短信退订费给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司法建议

人大代表说

市人大代表张雪梅、姚强、薛亚会、李广瑞、刘洁、许泽玮、杨华、申桂杰、祖彬在线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雪梅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以案促治”,坚持“个案审判+行业治理”“事前沟通+事后反馈”“个案分析+类案指引”三个并重,形成治理合力。

法律法规对网络平台责任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实践中,网络平台在承担自身责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依然存在缺失。在未成年人充值软色情漫画和充值打赏的典型案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平台监管漏洞、未成年人用网机制等方面,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敦促网络平台改进服务,充分体现了法院能动司法的职能作用。

市人大代表,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走重“质”而非重“量”的司法建议精品工程路线值得肯定。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网络监管和技术创新,提高网络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定期召开司法建议新闻通报会,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升司法建议的“刚性”,扩大司法建议工作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供稿:北京互联网法院

摄影:曹益

编辑:任惠颖 刘宛月 肖飞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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