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雪波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北京老旧小区的居住体验又将上一个台阶!8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规范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

《中国经营报》记者此前了解到,北京老旧小区众多,但部分小区的公共区域长期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存在卫生条件差、消防安全隐患大、小区秩序混乱等问题。


(相关资料图)

在北京之外,也有多地针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全覆盖、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等要求。

因地制宜提升管理水平

“鼓励建立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对于多产权、无产权等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可按单位自管等现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街道(乡镇)应在(原)产权单位协助下推动业主大会逐步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意见》表示,要充分考虑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合理确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

《意见》按照市场化物业管理、业主自行服务、单位自管、街道社区应急服务四种模式分别进行了说明。其中,在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中,业委会(物管会)应在街道(乡镇)指导下,广泛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明确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业委会(物管会)通过公开竞争或业主认可的其他方式,选定物业服务单位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共同表决,完成物业服务单位的确定。

《意见》还特别提到,在业主自行服务模式中,可优先聘用本小区居民从事保安、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本小区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优势和积极性,合理节约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此外,为满足业主的多样化需求,《意见》还提及购买社会化服务:鼓励物业服务单位、(原)产权单位等通过提供付费服务或者提供市场化第三方服务单位名录供业主自行选定等方式,满足业主房屋内设备维修、管道疏通、家庭保洁等多样化日常生活需求。

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近年来,随着老旧小区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也愈发凸显。记者注意到,哈尔滨、济南、青岛、武汉等地也曾发文规范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

比如,今年5月,青岛印发《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后期物业服务的造血机制,鼓励更多的大型和头部物业企业参与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项目中来。积极探索鼓励和扶持“物业+养老”、“物业+房屋中介”,以及“物业+家政服务”、“物业+代卖代买服务”等,增加物业服务的多元化,为老旧小区业主和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更舒适、更和谐、更可持续的物业服务。按照工作计划,今年青岛将对全市改造后的470余个老旧小区,全部实行物业服务全覆盖。

从具体小区来看,物业服务能够给老旧小区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变。比如北京的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学院南路32号院,曾长期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物业管理水平低、停车秩序混乱、接诉即办案件量大等诸多问题。在该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完成后,街道主管领导、相关部室、律师成立了物业管理指导小组,并充分听取了居民意见,按照低楼1元/平方米/月、高楼1.67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并由街道和首开集团按照每月每平米0.78元的标准进行为期三年的联合补贴,以资金投入推动项目启动。

天岳恒物业接手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来,发挥物业服务责任,帮助业主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水泵抢修、环境维护、疫情期间小区基础运行保障等一件又一件的“身边小事”,让居民感受到了物业服务的重要性。2022年学院南路32号院物业费收缴率达到了80%以上,小区物业管理及居民缴费意识实现质的飞跃。

(编辑:卢志坤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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