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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是人情也不是针对所有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再有困难也不能把自己的困难转嫁到别人身上。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特殊的调解,执行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家的养猪场,里面的生猪有几十头。但是张某却很无奈,因为现在天气热生猪价格不仅低而且还不好卖,所以才导致他最近毫无收入。

张某是个农民,去年他跟申请执行人朱先生那买了价值25000元的化肥和农药,但是一直没有给钱。朱先生上门讨要了五六次,都被张某以没有钱搪塞了过去,因为要不到钱朱先生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答应分两次把钱还给朱先生,没想到张某却再次爽约了。

虽然法院冻结了张某的账户,但是张某的账户里根本没有钱,于是朱先生向法院提供了线索,说张某家里养了不少猪,可以用来抵债,所以才有了这次的执行。而见到法官后,张某也是改变了态度,讲明了自己的难处,因为自己确实没有钱,如果朱先生接受用生猪抵债他也没话说,而且自己家的猪都是吃粮食的精品猪。

不过法官可不懂生猪价格,即便是做农资生意的朱先生也不懂,张某说自家的猪大的300斤左右,小的也100多斤,收猪的价格在六七元钱,自己也确实不占理,所以这些猪就按照价值任由朱先生和法官处置了。为了核实这些猪的价值,法官也是向多个部门进行了求证,最终选择了6头大猪和4头小猪,总计10头猪抗下了所有债务。

对此张某也表示同意,并与朱先生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的债务关系就此一笔勾销。其实很多人都在农业这个领域里赚钱,但是真正赚到钱的往往不是这些农民和养殖户,而张某和朱先生这样因为农资而产生的债务纠纷更是比比皆是,甚至有很多的糊涂账,只希望有关部门能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能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减少二道贩子和无良商家的压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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