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北京市交管局6月26日发布消息,警方近期在蹲守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货车之时,目标车辆没出现,偶然查获另一辆货车涉嫌“涉牌”违法,拦截后查询发现,目标车辆和被查获车辆竟然是同一个车主。目前,被查获的车主与司机均被交警依法处罚。
西城交通支队的民警通过工作发现,一辆红色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存在“涉牌”违法嫌疑。民警经过摸排掌握了这辆货车的出行规律:在夜间出行时,使用车辆本身“京*LZ***”真实号牌;而在白天出行时,则使用蓝色胶带将号牌上的L和Z最下面一横贴上,将车牌“改造”成“京*17***”,出行的时间主要集中在12点半到下午2点之间。根据车辆的出行规律,民警决定中午时在这辆货车经常路过的右安门桥蹲守,对违法司机进行查处。
6月21日中午,交警在右安门桥蹲守时,并没有蹲守到红色江淮牌货车,却意外拦截到另一辆存在“涉牌”违法的白色厢式货车。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这辆厢式货车后牌照上的数字“1”被一段胶条贴住。在询问当事司机时,当事司机称并不知情,表示应该是车主所为。通过核对行驶证,民警意外发现,这辆白色厢式货车的车主董某,竟然正是此前红色江淮牌厢式货车的车主。
民警随后依法传唤车主董某来到现场,面对交警的询问,董某有些疑惑,当民警问到两辆厢式货车的“涉牌”违法行为并出示相关图片证据时,司机董某承认了他使用胶条将两辆货车号牌变造、遮挡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承认了自己也曾驾驶过现场这辆白色厢式货车。随后,民警带车主董某前往居住地,查获停在丰台的红色江淮牌厢式货车。
办案民警介绍,使用纸片、光盘、布条挡住或者用泥浆、油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数字识认时,属于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而机动车号牌被涂改、使用油漆涂画、粘贴纸张胶条等物品,足以使对号牌记载信息内容发生错误判断的,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
对董某变造红色江淮牌厢式货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对车主董某、司机方某遮挡白色厢式货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分别对二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