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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的罗元(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是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安装充电桩。对此,罗元想知道,物业公司有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的义务吗?
解答:
对此,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秀英律师介绍,从现行法律法规看,并未强制要求小区某位业主安装充电桩需经其他业主同意,业主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公司应依法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目前,相关法律已经将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丁秀英律师进一步介绍,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符合《民法典》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同时,业主对自己的产权车位享有处分和使用的权利,但是不得危及建筑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前已经有类似判例要求,物业公司为自有产权车位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盖章,并在安装过程中予以必要的配合、协助。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