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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人大再设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
原标题:为立法广纳群言 保障群众依法参与
市人大再设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
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第一批)
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第二批)
昨天(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为第二批共10家新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交流工作经验,并部署下一步工作。本批次立法联系点在强调区域代表性的同时,更加突出综合性和行业代表性。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信息的“收集站”,人民群众立法诉求的“代理站”,立法工作的“评论站”,普法工作的“宣传站”,将为本市立法工作聚民意、集民智,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续写生动注脚。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基层确定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建议的经常性联系平台,也是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本市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2021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10家单位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基层单位、基层群众以及专家学者,为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建言献策;截至去年年底,针对17件法规草案、编制立法规划、执法检查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870多条,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设立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包括房山区拱辰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等10家。据介绍,确定为第二批联系点的10家单位在强调区域代表性的同时,更加突出综合性和行业代表性,使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整体结构更加丰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立法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新修改的《立法法》已经将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予以明确,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立法权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立法活动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实践的重大举措,在充分保障人民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实现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依法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贯彻宪法原则,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蒋若静)
(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