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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甜(复旦大学)

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截至19日9时,事故已造成29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当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这场大火看似意外,实则直接反映出医院安全管理的巨大漏洞。医院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内部改造中出现可燃材料,明显违反了消防法规定。火情发生后,过道太窄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常闭式防火门未关造成烟气弥漫,这些问题平时明明可以规避,却还是成为了这场灾难中的致命因素。事实上,“本可以避免”是悲剧最令人痛心之处,因此,种种日常积累的消防隐患才是更需要重视的源头性问题。

讽刺的是,就在2月27日,长峰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防风险、防隐患、保平安——北京长峰医院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对器材配置、安全巡查和人员管理等各方面的防火措施“言之凿凿”。3月20日,该医院又被列入丰台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相关规定中的管理要求显然未被悉数落实。由此可见,施工问题只是导火索,对安全问题的长期忽视方是造衅开端。不难看出,该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弊病,有关部门的监管也分明缺位,而这些正是悲剧的根源。日常安全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可是纸包不住火,受害的只能是无辜的老百姓。

此外,被困火场的不乏行动不便的失能老人,这也暴露出医院相关预案的不足:对于火灾、地震等突发性事件,如果能在预防时就充分考虑行动不便者的困难,并采取安装报警器、设立安全员、准备转运担架和防毒面罩等措施,想必能够有效减少受灾时的伤亡。尤其是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理应提前部署,为卧床或残障人士制定专门的逃生预案。

严查整顿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长峰医院的安全漏洞究竟是个例,还是通病?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过往火灾案例中,消防通道被占、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指引缺失等问题层出迭见,到底要发生多少次悲剧、付出多少条生命的代价,才能真正引起重视、促使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此次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要求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强调要提出实用管用措施并一抓到底。希望相关工作务必从严从速、狠抓实干,从源头开始治理,绝不打折扣、走过场。不能用灾难来揭示和验证监管的失职,更不能让“痛定思痛”沦为一再重弹的旧调。

“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在安全问题面前,不以为意的忽视很可能成为灾难的伏笔。比起事后反思,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更应该成为工作重点和治本之策。只有加强源头治理,才能找到真正的“安全出口”;只有高度重视、深度管理和精度落实,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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