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清华大学假冒文创的

“清华大学学霸”


【资料图】

竟然是一名无业人员?

近日,

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

引发关注。

据北京日报消息,

经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

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虚荣心作祟

办假证捏造“清华学霸”身份

此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清华大学报案,“我们发现短视频平台上的一名网红假冒我校学生,并以此身份销售大量含有清华大学字样、清华大学校徽的产品,产品包括钢笔、笔记本、徽章、纪念币、书签、贺卡等文创产品,但这些产品都是未经授权的假冒伪劣产品……”

随后,警方针对涉案网红开展调查。

经查,该网红张某的真实身份不仅和清华大学毫不沾边,现实中还是一名没有稳定工作的无业人员。“我之所以注册这个短视频账号,将个人资料中的毕业院校填写为清华大学,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

到案后,张某告诉检察官,其在短视频平台里自称自己是一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研二在读研究生,还说自己要攻读北大博士。

据了解,为坐实“学霸”身份,张某还办了一张假的清华学生证,然后混进校园内,经常拍摄发布一些清华大学校园风景、食堂、图书馆自习等各类相关短视频,以此取得网友信任。

获百万粉丝

动了流量变现的“歪心思”

在获得百万粉丝后,张某开始变现。他坦言,一开始自己只是想做个“代购”,但正版文创产品成本太高,于是他便动起了卖假货的歪心思。

经公安机关侦查,截止到案发前,张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店铺销售、直播带货等方式兜售假冒清华大学注册商标的文创产品,销售金额共计70万余元。此外,张某被抓获时,公安机关还在其仓库中扣押了大量等待销售的假冒清华大学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1万余元。

2023年3月3日,海淀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3月31日,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多所高校发文提醒

提防文创骗局

除了清华大学,近些年,外交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都曾发文提醒,谨防文创骗局。

外交学院表示,有一些题为“外交学院建校65周年”以及“专属外院人的文创产品开售”等的相关推送在网上传播,相关推送中的链接都指向一家为“校园文创”的微店。该微店与我校并无任何联系,其销售文创产品的行为也未经过我校的授权同意。“校园文创”微店在其商品以及宣传推送中使用我校中英文校名、校园图片、校徽校训等行为均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

检察官杨岱君表示,“近年来,文创产品作为一种新兴的‘纪念品’,对于传播地区文化、景区文化、企业文化、高校文化等起到了正向作用,也因其独创性受到市场青睐,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亦成为一项新课题。

他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擦亮双眼,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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